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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http://life.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8:17 新浪生活

  2006年7月28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华做客新浪聊天室,与网友们探讨了有关出了医疗事故该由谁买单、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等相关问题。以下为聊天实录:


陈志华律师谈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

  主持人:所以保存证据是第一,如果不能保存证据,就要求

医院来举证,有这两个规则在,我想对于现在的普通患者来讲就好办多了。现在的法律法规对我们普通百姓来说更人性化一些。我经常听说这么一些医疗纠纷,出了医疗事故,也经过鉴定了,案子也判下来了,可是他们不服,他们觉得不应该这么判,如果官司还在进行当中,我对医疗结果表示不服,我该怎么办?我应该向谁提?

  陈志华:首先咱们谈医学会鉴定,如果任何一方,不光是患方,包括医方也是一样,对医学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规定的15天之内,向上一级的医学会提出鉴定,第一次的鉴定是初次鉴定,上一级的医学会叫再次鉴定,这是一种救济的方式,如果是再次鉴定,因为往往是由省级医学会做的,如果对这个鉴定结论还不服……

  主持人:有个最高的?

  陈志华:坦率来讲这个条例没有规定最高的,只是说还有中华医学会可以做鉴定,但是中华医学会并不是必须要受理这个,比如说有重大疑难的,或者在社会上有影响的案子才会受理。

  主持人:我们可以认为到了省一级的基本上是最高的了,除非有特大疑难的,特殊状况的才可以。

  陈志华:从法律的角度来讲,鉴定结论没有高低之分,没有级别之分,从行政的角度可以,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鉴定结论,对医疗机构做出一些行政处罚的话,可以把这个作为一个依据。

  主持人:咱们的节目进行到这儿,现在我很想问一下,您处理过很多的医疗纠纷案例,在面对这些案例的时候,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我们一般老百姓打官司的时候,可能第一件事是找来律师给自己讲讲过程,您觉得我们做的最不足的一点是什么?再找律师的时候可以有更多的东西提供给对方?

  陈志华:我从事这个行业13年,办理这么多案件,我得出最大的感受就是打医疗纠纷的官司特别难。

  主持人:为什么呢?

  陈志华:在以往没有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时候,作为患方主张权利,向法院起诉会遇到麻烦,法院都不受理,尽管我刚才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鉴定是必经程序,但是我们的法官,我们一般人都认为是一般程序,前置程序,导致起诉都困难重重。医疗纠纷案件还有另外一个特点叫旷日已久。一审和二审能够在一年内完全审结的极少。你比如说一审判决完之后,任何一方不服提起上诉,然后二审法院在一年内审结这个案件都不多,其审理周期是以年来计算的。所以在接受当事人的咨询包括他们提出的一些要求的时候,我们首先是建议他们一定要首先保持一种平常心来对待医疗诉讼案件。有的案子我手头多的已经长达六年了,如果你没有足够的心理忍耐力有时候很难完全坚持下来。

  主持人:我有一个问题,对于您个人来说,接手那么多医疗官司,您有没有计算一个百分比?在这个百分比中真正打赢的,完全获得赔偿的占到百分之多少?

  陈志华:特别坦率地讲,在举证责任倒置没有实施之前,我们代表患者的案子大部分都是败诉的。

  主持人:关键是在证据上?

  陈志华:证据上,在那之前法律是要求患方举证,这个举证责任倒置实施之后,目前我们代理的案子,患者绝大部分是胜诉的。

  主持人:无论是在什么程度上?

  陈志华:对对对。我们有个最大的遗憾,有时候我们打赢了案件,但最终并没有达到患者和家属的期望,这是我们比较遗憾的。

  主持人: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呢?

  陈志华:一个是经济损失,一个是精神损失。

  主持人:除了钱还有可能获得什么?比如说继续的治疗?

  陈志华:继续的治疗也是通过金钱体现出来的。

  主持人:基本上经济补偿就是钱。

  陈志华:对,精神损害的赔偿金也是以钱的形式体现的,所以最终是以金钱的补偿为表现形式。

  主持人:当然钱不是最主要的,一个人在比较健康的情况下,由于医疗事故造成的更加恶劣的结果,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我们还是很想知道,在精神赔偿方面,有没有什么规定?比如说我到了什么程度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陈志华:精神损害赔偿很难去用一个标准去衡量它。

  主持人:对,我知道。

  陈志华:从法理的角度来讲,由于你的侵权行为给我造成精神上的伤害,我就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主持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有的案子都能提出精神赔偿?

  陈志华:作为受害人来讲有权利提出,最终能否被法院所支持那是另外一回事。实际上在精神赔偿方面,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的时候发过一个司法解释。

  主持人:我不太清楚,在哪些情况下我更容易获得精神赔偿?

  陈志华:据我们所知,法院审理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如果造成了伤残,法院基本上都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不是说不构成伤残就不给精神赔偿。

  主持人:比如说有时候家里的亲人因为医疗事故死亡,这种状况下会不会给当事人一方的子女、配偶或者父母一些精神赔偿呢?

  陈志华:这是毫无疑问可以的,因为患者的死亡给亲属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赔偿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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