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电视骗购黑幕(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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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1:02 生命时报 |
“电视直销广告跟真正的保健品、保健器械广告不一样,你根本摸不清经销商在哪儿。因此,他们的肆意妄为不仅成为影响电视直销行业集体形象的‘害群之马’,也加深了人们对该行业的误解。”陈先生介绍说,这次广电总局下令禁播的5类产品广告有四大共同点: 一、半数涉嫌违法。今年4月,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公布的违法广告监测报告显示,在监测到的292条保健食品广告中,有98条减肥类广告,涉嫌违法的达50条,违法比例51%。记者了解到,这类广告大多号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利用明星或消费者的形象进行宣传,通过使用前后的形象对比向消费者夸下海口,承诺“几天就能减几斤”、“无任何副作用”、“几日见效,永不反弹”,而这些都是违犯广告法的宣传方式。 陈先生说,播出违禁广告的电视购物企业很多都是“草台班子”,生产、分销全部委托不同的厂家,销售中心则由几个接待小姐和几部电话组成。一旦查出违规,顶多罚3万元,“对他们来说,违法的成本太低了!”这也是为何他们敢铤而走险的原因之一。 二、把无效夸大成有效,甚至是卓有成效。记者从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直属的投诉维权办公室了解到,投诉维权办公室去年共受理医疗、保健品方面的投诉435件,其中“产品与承诺的疗效相差太远,甚至没有疗效”是主要问题。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律师告诉记者,早在2002年,他就受理过“健妮健瘦鞋虚假宣传”的官司。“那种鞋自称每天穿穿就能瘦,还找了一个当红的明星代言,其实根本没用。”陈先生则说,直销美容、减肥保健品,其制作原则就是让“产品无效”,因为无效的才是安全的,这样才能保证消费者在服用药物、食物后不出危险,也就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顶多是让产品看起来疗效慢一点,或者效果不明显,就算消费者投诉,生产方也可以完全推卸责任。”拿前一段时间流行的某美容笔来说。其实,它广告主推的就是一种靠磁力芯片美容的概念。而所谓的芯片跟皮肤根本没接触,怎么能起到作用?任何一个笔状较尖锐的物体在眼角皮肤上点戳,皮肤都会有感觉,但这种皮肤反应很难说就是美容效果。 邱宝昌律师指出,减肥药广告一般都“吓人吓得离谱”。一个号称“服用一个疗程可减2至5公斤,最多的可减10公斤,服用两个疗程可减8到10公斤,最多可减20公斤”的减肥产品,实际就是淀粉加些糖和水。“其实仔细想想就不难发现,这些广告的说法都超乎常理,怎么可能成真?” 更多健康常识,尽在<健康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