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我被迫在泰国做人妖的日子(图)(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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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0:23 国际在线 |
我到13岁那年就发育得非常好了,皮肤细腻,双乳高耸,臀部浑圆,说话也非常女性化了。除了指关节比一般女性略粗外,别的根本看不出是一个男子身。 我14岁时开始参加芭堤雅的“蒂卡萨”歌舞团演出。芭堤雅人口不足5万但每年接待350多万游客,是泰国最著名的“人妖”娱乐城。 我所在的歌舞团规模算小的,才十多个人,但每月收入仍上亿泰铢。由于我来自中国,会讲汉语,所以团里很看重我,让我兼任报幕员,用英、中、日三种语言进行内容介绍。我父亲现在团里打杂,月薪850泰铢(折合人民币280余元),我的收入自然高些,有6000多泰铢,但我还要购买药品和化妆品以维持美貌,而在泰国,这些东西出奇地贵,事实上我每个月的纯收入也是非常少的。 更让人不敢想象的是,干我们这行吃的是“青春饭”和“色相饭”,到30多岁“人老珠黄”,团里就会叫你开路,而除了唱歌跳舞之外,我们什么都干不来,先前的收入只能用来糊口,自然买不起维持美艳的昂贵药品,而一停药,身体就会变形,变得奇形怪状。有的人因不堪其丑而选择了自杀。而事实上,大部份“人妖”一般也就活个40多岁,生命便宣告终结了。 我们歌舞团的老板叫巴猜,他知道我们这个歌舞团在小城排不上号,为了吸引观众必须别出新招,所以他常常想些新点子,例如让观众给我们拍裸照,与我们单独接触,这些大胆举措都是我们团先搞起来的,要不是他的这种“开放意识”,你们也不可能采访到我,别的团都有铁规矩,不准接受观众的私人邀请,更不准披露个人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