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泸沽湖放纵你的七情六欲(图)(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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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17:33 国际在线 |
在篝火晚会上,我们认识了村里面的“金嗓子”、摩梭姑娘娜金卓玛。卓玛今年才20出头,虽然距离摩梭女子14岁装裙成年的时间已经很久,但是卓玛并没有打算这么早就“走婚”。卓玛自己在码头边开了一个小酒吧,叫“情人吧”,说是酒吧,但是毕竟是新手,里面的情调与布局比起“大狼吧”差了许多,一盏明亮的白炽灯使得这个名义上的酒吧像餐馆更多一些。 卓玛倒是很大方地与我们这些外地人谈起“走婚”,事实上,摩梭族的走婚就相当于汉族的试婚,结合并不是那样的随意。传统的走婚要求男女双方要相识三年,相知三年,相恋三年,一共九年才可以进行走婚。如今这样的规定早就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淡出摩梭人的生活原则,不过,走婚之前要有较长时间的交往,并必须征得父母的同意,这些还是没有变的。 走婚之后,等到小孩子出生之后一个月,父亲必须要到女方家里摆酒款客,将村里所有认识的人都招来喝酒。不过,抚养小孩的责任就落在了小孩的母亲和舅舅身上。在摩梭族里,舅舅拥有比父亲更高的权威,也是晚辈必须孝敬的对象。而在生养新生命的同时,每一个家庭都会有一些女性为了平衡家里面的人口数量,而牺牲了自己的生育权力。她们也因此受到家人更多的尊重。 不过,卓玛也承认,随着时间的推移,摩梭人的婚姻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单一,像最为传统的“走婚”,与汉族一样的结婚,以及其他一些介于其中的婚姻方式,都开始为人们所接受。至于到时候卓玛会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接受生命中的另一个男人,卓玛自己也不知道。 离开泸沽湖的最后一天早上,我们有幸受到卓玛的邀请,去她们家里的祖母屋看看。 在摩梭族的习俗里,祖母屋是母系家屋的中心点,一般建在院子的右边,用来供养家族中最有权威的女性,也是家屋集体活动的场所,是议事,炊事及敬神,祭祀的核心部分,而在祖母屋里接待客人是摩梭族最高的礼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