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生活
 新浪首页 > 新浪生活 > 正文

上海人出境游须签合同

http://life.sina.com.cn 2001年04月10日09:48 人民网

  本报讯 记者戎霄报道:上海近日率先在全国制订出《上海市出境旅游示范合同》。今后,该市经批准经营出境旅游的旅行社(公司)在接受出境旅游报名时,必须与旅游者(团)签订由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标准合同。

  这份标准合同由“特别告知”、“协议条款”两部分组成。“特别告知”为旅游者须知内容,包括游客享有的9项权利及相应承担的9项义务,旅游咨询与投诉部门地址、电话等。“协议条款”则对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合同的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内容包括旅游行程(乘坐交通工具、浏览景点、住宿标准、购物次数等)安排,旅游价格,违约责任。若“协议条款”有未尽事项,双方还可在补充条款栏里另行约定。

  出境游是一个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旅游市场。据有关部门介绍,由于种种原因,最近几年出境游市场暴露出较多问题,主要包括:越权违规经营,“零团费”或“负团费”,诱迫购物、欺客宰客,出现色情等不健康的项目,服务质量低下,游客投诉不断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扰乱出境游市场,损害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形象。

  《上海市出境旅游示范合同》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从订立和形式诸方面,合同在保障旅游消费者权利的同时,也维护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既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也规范旅游消费者的行为。有了这份标准合同,出境旅游活动中发生的众多纠纷将有一个公正的解决办法。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吃在北京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黄金周未到 山东出境游先热 (2001/04/09 12:40)
假日旅游经难念 “五一”出境游机票看涨 (2001/04/07 12:48)
韩、澳、新、日成为广东出境游热点 (2001/03/31 09:55)



新浪生活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739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