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凭证有“猫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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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1年08月16日10:26 深圳商报 |
在购物过程中,稍不小心就可能掉进“陷阱”———名为降价实际未降;名为正品实为次品等等。而当消费者凭购物单想讨个说法时,购物单上也有猫腻了。 例一:张女士在本地一家专卖店买了一件 羊皮马夹,营业员开发票时,在品名这一栏中没有具体写明“羊皮装”,而是写下了一串数字代码,张女士当时也没在意。谁知衣服穿了没几天,前襟就出现了问题。再去找时,该店却说,你在这买过东西是事实,但不是这件马夹。因为证据不足,消协也无可奈何,只能试图调解。她此时才明白,用数字代替品名完全是一种骗局。 例二:李先生去某鞋店买鞋,营业员拍着 胸脯对他保证:绝对真牛皮,没错!又给他开了信誉卡,说有问题可以退换。当李先生拿着鞋满意而归时,一位行家却告诉他此鞋是猪皮做的。于是他找卖家要求退货。那位营业员一听立即变了脸:“谁说过是纯牛皮的?不信你看信誉卡!”李先生拿出信誉卡一看,上面只写了“皮鞋”两个字。李先生只好自认倒霉。 在生活中,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他们的消费经历警示我们要谨防购物凭证上的陷阱。在购物时,一方面千万不能放弃索要购物凭证的权利;另一方面务必让售货员在凭证上写清规格、型号、产地、材质等关于商品情况的内容,这样即使出了质量问题,商家也无法抵赖。(林解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