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留一手” |
---|
http://life.sina.com.cn 2001年04月30日15:10 哈尔滨日报 |
本报讯 王先生日前在南岗区一家超市买了两瓶糖水黄桃罐头。当他回家打开罐头准备一饱口福时,却发现到嘴的黄桃并非原味。经仔细辨别,发现“黄桃”竟是梨片,待他将罐头拿到超市去讨“说法”时,商家却以“商品是顾客自己挑选的”为由拒绝退换。而王先生也因丢弃了购物凭据而有口难辩,只好自认倒霉。 众所周知,在超市购物一般都是由电脑操作收款,出门时给顾客一张电脑打印的账单,上面标着购物时间、品种、单价等。有些顾客买完东西往往会把账单随手丢弃,结果一旦发现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欲找商家“理论”,却苦于口说无凭,只好白吃“哑巴亏”。 超市的出现,的确为消费者购物带来了方便。然而,在超市上由顾客自己挑选的商品,尤其是被包装起来的商品,其内在质量如何,还得回家打开后才能知晓。消协人士说,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留一手——保存账单。(本报记者周宏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