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气安全备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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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1年06月12日15:26 深圳晚报 |
一、安全用气“十不”: ①不使用不合格的钢瓶。 ②不购买非法商贩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 ③不使用超量灌装的实瓶(15公斤/瓶规定灌装量为15.0±0.5公斤,50公斤/瓶规定灌装量为50±1公斤)。 ④不准用火烤、热水烫钢瓶。 ⑤不准将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置于阳光下长时间暴晒。 ⑥不准自行拆卸钢瓶角阀和减压阀零部件。 ⑦不准自行倒罐、倒残液。⑧不准摔打、碰撞钢瓶。 ⑨不准将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横放和倒置。 ⑩不准在卧室、办公室、地下室和浴室存放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严禁在浴室内安装直接排气式燃气热水器。 二、漏气检查: 瓶装供气系统的角阀、减压阀、橡胶管、燃气具等连接处易漏气,检查先关闭燃气具开关,再打开钢瓶角阀,用肥皂水在易漏部位涂抹,连续起泡处即为漏气点。 三、漏气处理: ①迅速关闭气源(即钢瓶角阀),切勿恐慌,冷静处理。 ②严禁开、关任何电器和使用室内电话。 ③熄灭一切明火。 ④迅速打开门窗,让石油气散发到室外。 ⑤到户外打抢修电话,通知供气单位派专业人员处理。 ⑥发现邻居家液化石油气泄漏时,应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以防止电火花引起燃气爆炸。 ⑦如果事态严重,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并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