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生活
 新浪首页 > 新浪生活 > 正文

“田鸡”原是虎纹蛙 猎捕换来牢狱灾

http://life.sina.com.cn 2001年03月23日08:59 检察日报

  本报乐清消息 3月上旬,浙江省温州市首例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乐清市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贯军、余文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去年春夏之间,李贯军、余文忠伙同陈某等三人,未经有关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受利欲驱使,在乐清市翁洋镇一带趁夜深人静之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田鸡”和“青蛙”。同年8月13日,李贯军乘公共汽车将猎捕到的252只“田鸡”和270只“青蛙”运往黄岩销售时,在104国道水涨路段被林业公安部门查获。

  经有关部门鉴定,这些“田鸡”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按规定,猎捕1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200只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量刑在十年以上,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

爱问(iAsk.com)


【】【吃在北京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新浪生活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739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