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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模拟案例调解“狗咬人”(图)http://pet.sina.com.cn 2008年04月14日16:01 北京青年报
狗咬人如何赔偿?两个原本要好的邻居为此闹上了“法庭”,并引来旁观者的哈哈大笑。昨天上午,丰台区司法局大红门司法所在彩虹城社区进行了一场模拟司法调解。“大红门街道奥运法律志愿者宣讲团”昨天正式启动。 “你的大狗咬伤了我的腿,必须赔偿我7000元的医疗费和相关费用,还要把你的大狗打死!”“狗咬了你的左腿你却把脑袋照了CT,还买了脚气灵等和狗咬无关的药,我有权拒绝赔偿”……昨天上午,在彩虹城社区市民学校的一间教室里,“林厂长”和他的邻居“王大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争得面红耳赤。 “我看是这个‘王大妈’不对,就是想讹钱。”观众席上,刘大爷小声说。而旁边的李女士则认为这个事情不好办,“还是看看怎么调解的吧。”而最终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林厂长”向“王大妈”道了歉,并赔偿了“王大妈”4000元钱损失费。这个结果赢来了居民们一阵掌声。 其实,“林厂长”、“王大妈”是居民扮演的,而“调解员”则是律师扮演的,他们都是“大红门街道奥运法律志愿者宣讲团”的志愿者。这场“狗咬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模拟案件意味着该宣讲团的各项活动正式启动。 丰台区司法局大红门街道司法所的刘怀玉所长表示,这个奥运法律志愿者宣讲团将会不定期地到社区,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多项措施,引导居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身边的各类问题,“我们之所以选择‘狗咬人’的事情作为模拟案例,就是因为越是这样的小事越容易破坏邻里的和谐。” 刘所长说,宣讲团的志愿者分为律师志愿者和居民志愿者两部分,目前仅彩虹城社区的志愿者就已经达到上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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