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鲟龙鱼”冒充“中华鲟”非法广告被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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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2年07月16日16:16 新闻晚报 |
上海市中山北路有家饭店竟然将“中华鲟”端上餐桌!昨天下午,记者随市渔政监督处和闸北区工商分局的同志,一起检查了这家“大胆”出售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餐厅。来到中山北路,记者远远就看到,898号门外的铁栅栏上悬挂着“中华鲟58元一斤”的红色横幅,非常醒目。 走进店里,却怎么也找不到中华鲟的影子。一问店家才知,他们是摆噱头,卖的是“鲟龙鱼”,根本没有“中华鲟”。市渔政处的田先生在仔细查看了“鲟龙鱼”后,告诉记者:“从外表可以初步断定,这是俄罗斯鲟。虽然国家没有禁止出售,但饭店经营需要经市渔政处批准。这家饭店从没有申报过,属于非法经营。” 由于该饭店的广告内容违法,且没有在工商局登记,闸北区工商分局责令店老板今天上午到工商局接受处罚。看上去不到30岁的老板见将被处罚,懊恼地说:“我也不知道卖鲟龙鱼需要批准,更不知道中华鲟不能用来做广告。 广告挂出没两天,就被罚,现在真后悔。”田先生说,中华鲟、白鲟和达氏鲟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即使是人工养殖的,也不能卖。目前本市市区,无论是在饭店还是市场上,还没有查到过中华鲟,他们接到举报所查处的,都是俄罗斯鲟。(刘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