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虐待动物呼吁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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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2年03月21日09:57 北京青年报 |
本报实习记者白雪松报道几天来,先后有十多位读者致电本报两会热线呼吁为保护动物立法。一些读者反映,现在对宠物的限养有规定,但有些宠物的主人不仅不为宠物上户口,抛弃宠物、虐待宠物等行为也正是出现在这些宠物的主人身上。也有读者提到不久前的黑熊事件,认为应出台反虐待动物的法律法规,为惩罚虐待动物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对此,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的张立博士在接受采访时说,动物园的黑熊应属于圈养的野生动物,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有禁止“捕捉、猎杀、贩卖”的阐述,但类似黑熊事件应属于虐待动物,就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来惩罚虐待动物的行为。现在国外都有相关的反虐待动物法案或称动物福利法案,但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是一个有关动物保护方面的漏洞。现在虐待动物的行为已经是一个比较明显的社会问题,比如一些养宠物的人同时也是虐待宠物的人,除了要完善限养条例、加强教育之外,通过立法来反虐待动物、保障动物福利也是很有必要的。 此外,著名律师岳成也认为,不管是对野生动物、圈养动物的保护还是宠物限养,都要求法律到位,比如宠物限养就要求用经济杠杆来平衡社会负担。但限养和反虐待宠物是不矛盾的,真正的对动物的保护需要人类社会达到一定文明程度才能做到,但必须用法律来规范人类的行为。 -昨日热线综述 有部分读者反映应加强治理网吧。有读者说,网吧在青少年中散播不良的风气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但始终没有有效的管理措施来防止这些负面效应的出现。因为网络实际上是科技发达的产物,要禁止是不可能的,但应该想出一种方法能引导青少年利用它好的方面,而不要受其不利一面的影响。 有读者反映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在读者的反映中提到,在一些地方有以集资修路修桥为名让农民交钱的现象。这种变相收费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