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咬人”案:大熊猫基地“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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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1年12月26日12:11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郑蕾)本报曾连续报道过的全国首例状告大熊猫“咬人”案昨(25)日终于尘埃落定,成都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原告方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由新都四中承担部分医药费用,熊猫基地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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