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狗吓倒老汉 主人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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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1年08月06日10:49 解放日报 |
解放日报讯(闵振华富心振)南汇县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一起狼狗吓倒路人引起的赔偿案,狗主人被判掏钱。 今年5月2日17时许,新港镇余姚村66岁老汉厉文达骑车路过被告李德才经营的堆场旁的公共道路时,受被告饲养的狼狗惊吓而摔倒受伤,造成右股骨骨折。至诉讼前,原告已支付医疗费14645.50元,但治疗尚未终结。事发当时,肇事狼狗没有被圈养。 法院认为,被告将应当圈养的狼狗散放在公共道路上,违反犬类管理有关规定,主观上有过错。对于原告造成的伤害,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遂判决被告先行赔偿原告实际支付的医药费14645.50元,其余损失待治疗后再行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