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生活
 新浪首页 > 新浪生活 > 正文

狼狗吓倒老汉 主人赔偿损失

http://life.sina.com.cn 2001年08月06日10:49 解放日报

  解放日报讯(闵振华富心振)南汇县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一起狼狗吓倒路人引起的赔偿案,狗主人被判掏钱。

  今年5月2日17时许,新港镇余姚村66岁老汉厉文达骑车路过被告李德才经营的堆场旁的公共道路时,受被告饲养的狼狗惊吓而摔倒受伤,造成右股骨骨折。至诉讼前,原告已支付医疗费14645.50元,但治疗尚未终结。事发当时,肇事狼狗没有被圈养。

  法院认为,被告将应当圈养的狼狗散放在公共道路上,违反犬类管理有关规定,主观上有过错。对于原告造成的伤害,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遂判决被告先行赔偿原告实际支付的医药费14645.50元,其余损失待治疗后再行解决。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吃在北京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新浪生活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739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