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戮眼镜蛇捕杀画眉鸟 可判十年刑(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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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1年04月19日09:45 南方网 |
近日从广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的解释,非法经营猎杀眼镜蛇、眼镜王蛇、画眉鸟等国家保护动物,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去,人们只知道猎杀、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即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将受到有关法律的严厉制裁。但广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的有关人员说,现在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2月11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341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仅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还包括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野生动物和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而依据2000年7月19日生效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广州市目前很多市民的“盘中珍”都被纳入“公约”范围,如常见的画眉、红嘴相思鸟、银耳相思鸟、鹦形目所有种、鹤科的所有种,还有鹩哥、眼镜蛇、眼镜王蛇、滑鼠蛇等。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说,非洲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按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刑法》第341条还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据了解,广东省的一些相关法规和实施细节目前正在制订中。 套题照片:凶猛的眼镜蛇落难在捕食者手里,也显得那么无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