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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狗咬死人 农场主要赔七万多

http://life.sina.com.cn 2001年04月16日09:35 南方网

  本报讯(记者刘康杰)前天,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疯狗咬死人”案作出终审判决,根据庭审及调查推定是农场主的狗咬了工人,因此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农场主赔偿死者家属各种损失7.7万多元。

  去年5月,中山石岐某农场工人刘某被狗咬后得狂犬病于7月死亡,其妻林某认为是农场主邵某的狗所咬,要求赔偿。中山中院推定,刘某是被被告所养的狗咬伤并因狂犬病而死,但刘某被咬伤后未采取积极措施治疗导致死亡,自己也亦负一定责任。因此,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撤销中山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并判令被告邵某赔偿原告死者家属7.7万多元。(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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