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北京朝阳国际风情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3:46 新浪生活

  “寻找这个城市最美的笑脸”大型公益活动图片征集启事

  谁的笑脸最美丽?谁的笑脸最动情?谁的笑脸最灿烂?谁的笑脸最纯真?您在微笑,是一个人的表情;千百万人一起微笑,就是一座城市、一个社会的表情。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大家的笑容。从一个微笑开始,用笑容表达情感,用笑容传递友谊,用笑容传播文明,用笑容构筑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 活动宗旨及目的:

  寻找最美笑脸,寻找快乐家庭,提升幸福指数,共建

和谐社会

  二. 主办单位:2007北京朝阳国际风情节组委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对外文化交流协会

  三.活动内容:

  (一) 寻找2007年北京朝阳国际风情节“欢乐大使”

  一次欢乐的游园、一次不经意的拍摄,您的笑脸已经定格成一个永恒的微笑。现在,朝阳国际风情节组委会从历史的档案中找出了五张老照片,寻找在风情节中快乐的笑脸主人(publish.sina.com.cn/02/85/285/search.php)。如果您看见了这张照片,不管您是照片本人还是您认识照片上的人,请和2007年北京朝阳国际风情节组委会联系(电话:85977801 传真: 85977801 联系人:徐小姐),我们将邀请其出席开幕式等活动,同时将获赠组委会提供的精美礼品一份;前两位提供线索者,也将获得组委会提供的精美礼品一份。

  (二)“寻找这个城市中最美的笑脸”大型图片征集活动:

  作品征集:

  (1)主题:所有反映人们“笑脸”的摄影作品均可参加,无论是老照片还是新照片,我们都欢迎。

  (2)参与方法:

  用数码相机定格下我们身边这些动人的笑脸,特写、远景、一个人的精彩、两个人的浪漫、一家人的温馨、一群人的狂欢……能够传达城市温情笑脸的照片都是我们需要的。

  (3)征集时间:2006年12月1日—2007年1月20日

  (4)投稿方式:

  a、登录本次活动唯一网络支持媒体——新浪网(publish.sina.com.cn/02/85/285/search.php——寻找最美的笑脸活动页面链接)风情节专题页面,“微笑投稿”,进行投稿;

  b、将数码照片文件送至:朝阳区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99号,摩码大厦1315,1319室 电话:85978626 传真: 85977801)。联系人:徐小姐

  c、本次活动将面向全市征集2008张照片,每人投稿不能超过5张,每一个(群)人的笑脸照片只限投一张,按照先后顺序,征集数量达到2008张后,将停止投稿。

  评选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a、展出:由组委会对投稿的2008张照片进行制作,并在北京朝阳国际风情节园区内(朝阳公园南草坪)主题墙展出。

  b、评选:2007年2月9日起,新浪网、《朝阳报》将刊登入选的2008张笑脸照片以及投票表,同时将投票表印制在2007年北京朝阳国际风情节门票背面,由现场游客按编号投票。组委会根据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评选,最终评选出10名“最美的微笑”奖。

  c、评选结果将于2007年3月1日在2007•北京朝阳国际风情节官方网站、新浪网风情节专题页面及《朝阳报》上公布。

  征集作品要求:

  网络投稿方式:作品大小要求为30K以内,用jpg格式上传,并填写参赛表格: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被拍摄者身份、笑脸本人及作者的联系方式(电话、住址、Email等相关信息)。 如未提交或者提交不详信息,视为放弃评奖。

  活动奖品设置:

  a、参展奖(2008名):获得入园展出作品的笑脸本人(或代表)将获赠2007北京朝阳国际风情节门票2张,拍摄者将获赠2007北京朝阳国际风情节门票3张。

  b、最美的微笑奖(10名):根据投票及专家评审结果,最终评选出10名“最美的微笑”奖(一张照片为一个奖项)。其中,摄影者将获得1000元的奖金,微笑者将获得价值1000元的奖品。

  C、游客投票参与奖:参与有效投票的游客,在2007年北京朝阳国际风情节结束后,组委会将从有效投票中抽选出500名“游客投票参与奖”,获奖者将获赠风情节组委会提供的精美礼品一份。

  著作权说明

  a、投稿作品须是投稿人拥有著作权或肖像权的作品,若因著作权或肖像权等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稿人自负;

  b、所有投稿的作品版权归投稿人所有,但主办单位有权将作品用于本次活动宣传推广相关的广告、展览、印刷、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主办单位保证不将作品用于其它的商业用途。

  c、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之作,不得用资料图片。入选作品如被发现或经人举报系冒名、抄袭、拷贝、仿冒者,经查属实即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品。如有违法行为将由当事者自行负责。

  d、征集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违背中国道德观念之内容。

  作品使用:

  (1)活动期间,将在朝阳公园户外电视墙上滚动播出“笑脸”照片;

  (2)2007年2月9日,新浪网风情节专题、《朝阳报》将刊登入选的2008张笑脸照片;

  (3)2007年2月18日——24日,征集到的2008张照片将在北京朝阳公园南草坪主题墙上展出;

  (4)2007年2月25日,新浪网、《朝阳报》将刊登获奖的10张笑脸照片;

  (5)今后将作为朝阳区公益宣传用。

  此次征集评奖活动北京朝阳国际风情节组委会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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