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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饮料不标注适用人群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9日18:03  维权网

  维权网北京讯:今天下午,功能饮料消费安全(北京)论坛在北京举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郎丹柯指出,功能饮料不标注适用人群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并涉嫌存在欺诈消费行为。

  郎丹柯指出,目前我国市场销售的功能性饮料存在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标称具有养颜功效的饮料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该考虑到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当商家强调产品对消费者的功效时,不能出具权威部门的相关证明时,企业自己宣传的相关保健作用并不具有权威验证,从根本上来说是对消费者的欺诈。

  关于对功能饮料市场规范化运作,郎丹柯主任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功能饮料急需在功效问题上进行细化;二是应该在功效方面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三是针对特殊人群体质(如孕妇及患有相关疾病的特殊人群),功能饮料应进行警示性明示。

  另外,郎主任还指出,功能饮料应该制定一部严格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来规范企业行为,并通过这些标准,让消费者真正的知道应该如何使用和挑选功能性饮料。

  论坛嘉宾中医药大学张湖德教授表示,“现在提倡吃出健康、吃出长寿,健康与长寿是全世界人民最关注的话题,我们国家一直在提以人为本,功能性饮料消费安全的宗旨正好是以人为本。”

  张教授指出,中医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叫“热者寒之”, 因此没有热的人、没有火的人,脉跳的不快的人不能饮用具有功能性的饮料,电视上经常播出的具有功能性的某品牌饮料广告,打出“怕上火就喝王老吉”的广告词,就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从中医角度上来说,这种饮料并不适合所有人群饮用。

  张教授特别要告诫老人和小孩尽量少喝功能性饮料,特别是标称具有抗疲劳的饮料广告。张教授说,很多饮料不能消除疲劳,只能是会暂缓疲劳,功能饮料含有的成份主要提供热量及养分,但只要饮食合理、健康,人体就能得到足够的营养,不需要额外来补充营养。

  另据维权网与新浪美食频道调查显示,目前有30.9%的网友分不清何为功能性饮料。高达82.8%的网友首先认为孕妇不宜喝保健功能饮料;认为少年儿童不宜饮用功能饮料的消费者高达78.9%。

  作者: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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