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自带酒水难界定卫生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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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at.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09:02 北京晨报 | ||||
近日,一则消息引起不少人关注:修订“消法实施办法”已被列入今年调研项目,其中包括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餐馆禁止饮用自带酒水是否合理”。记者就此采访了餐饮业人士,他们也阐述了禁带酒水的理由—— 烹饪协会 出食品卫生事故责任难定 作为全国餐饮业行业组织,中国烹饪协会认为,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成本必然要按一定原则分摊到消费者的消费实物上,包括菜品和酒水。此外,餐饮企业具有提供安全卫生食品的责任,顾客自带酒水及食品无法确保其安全卫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餐饮业的服务收费全部由企业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消费者自带酒水,服务费用的收取与否和收取多少应由企业自主决定。 但烹协也表示,如果要收费,必须明码标价且额度适当。 昨天,全聚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也提到:“从食品安全卫生以及消费者自己权益来说,我们不提倡自带酒水”,一旦发生因假冒伪劣酒水引发的食物中毒,很难分清其中责任。 餐饮企业 自带酒水会降低餐饮利润 昨天,一位经营餐厅的杜先生告诉记者,他们餐馆酒水的毛利率在65%左右。他说,按照通行算法,如果进价5元,售价10元,则毛利率为50%。但酒水的成本附加值较低,因此纯利润比较高。这位餐厅经理表示,扣除管理费用等,餐厅纯利润率在10%以内。而记者从中国烹饪协会得到的消息,餐厅的平均纯利润率在5%至6%。“我们的利润已经很低了,如果自带酒水,餐厅的整体利润势必更低,这对于餐馆来说也是不公平的。”这位餐厅经理认为。 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消费者,大多数人对此项规定表示欢迎,但也有部分人表示担忧。一位姓范的大学生说:“饭店减少盈利,肯定会从别的上面补。”(文/杜娟 实习生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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