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禁止露天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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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at.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10:18 北京青年报 |
三年时间全面推行不落实市场最高罚两万 本报讯 本市将从今年7月至2008年7月利用3年的时间全面推行和落实有形市场管理规范。2006年完成辖区60%农副产品市场、50%专业市场的规范推行和落实;2007年1月至9月完成辖区40%农副产品市场、50%专业市场的规范推行和落实;2008年3月前全面验收。 市工商局昨天推出针对鲜肉、服装、建材、粮食、汽配、电子工业等批发市场以及早市的管理规范。市场主办单位必须建立市场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市场鲜肉、蔬菜等食品,建材、汽配等重点商品的质量进行抽检。 今后,本市所有市场都将建立市场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市场内的重点商品质量进行抽测;鲜肉、蔬菜批发市场禁止露天经营;同时,市场主办单位对于到市场的经营者不能再“听之任之”,将跟踪了解供应商的信用状况。本市今起推行《北京市有形市场管理规范》,不落实规范要求的市场将面临1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责令停业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