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纠纷学会如何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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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1年04月27日15:01 北京晚报 |
我在代理装修纠纷案件中发现,消费者大多对于如何进行索赔不是很清楚,一方面有的人盲目地加大索赔数额,最终不能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并且还多付出诉讼费;另一方面也存在消费者将自己应得的赔偿部分没有意识到而导致白白丧失获得赔偿的机会。为了帮助这些陷入装修纠纷的消费者明确如何索赔,现以沈先生的装修纠纷为例作一下说明。 能否全额索赔 沈先生在和家装公司谈好价钱后签订了正规的装修合同并且也约定了装修的标准以《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DBJ—99北京市标准》为准,由家装公司包工包料,地板和瓷砖由沈先生自购,但是由于工程延期并且存在质量问题,沈先生将家装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家装公司进行赔偿。沈先生要求的赔偿项目为:1、返还已经支付的工程款23000元;2、赔偿自购地板、瓷砖材料款4000元;3、赔偿误工费和交通费2000元;4、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沈先生这样索赔的理由是:自己要重新进行装修,所以要家装公司返还全部工程款和自购材料款,因为和家装公司产生纠纷需要东奔西走影响工作而产生误工费和交通费,还有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失。 索赔金额依现存价格而定 那么,上述索赔项目是否恰当呢?对于因装修质量引起的纠纷,一般要进行质量鉴定,如果鉴定为全部不合格,还要再进行现存价值的鉴定,上述两个鉴定决定了赔偿的数额的主要方面。有的消费者可能不明白为什么全部不合格的装修还存在价值呢,因为依照法律,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依据合同来付款,这时要看这个不合格的装修工程现存的价值为多少,好像请人做一个木头桌子,桌子做歪了没法用就要看木头值多少钱一样,这就是法律规定和消费者的心理的差别。本案审理过程中,经过权威部门鉴定装修质量为全部不合格,然后又鉴定现存价值为10000元,这样一来沈先生在工程款和自购原料款索赔方面能够得到的赔偿就是24000元减去现存价值10000元,最后能得到赔偿14000元。消费者在索赔时事先要了解到不合格工程的现存价值,而不简单依据重新装修来进行索赔,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关于误工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失费人民法院有明确的处理方法,在此不详细解释。现在家庭装修花费一般二三万元,全额索赔诉讼费也不少,明确如何索赔可以减少消费者不必要的支出,同时消费者合理的索赔也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消费者心理上更加利于接受。(汇源律师事务所 魏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