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狗打架撞昏7旬阿婆 肇事狗主人都要赔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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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3年02月04日01:05 信息时报 |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通讯员邓碧君)随着饲养宠物热逐渐升温,因监管不当,宠物给主人带来的官司也逐年增多。近日,广州市从化、花都法院分别受理了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一七旬老太被正在打斗追逐的两只狗的其中一只撞倒致伤,花都法院近日判决两只狗的主人赔偿老太医疗费。从化法院受理的案件则是由于原告经过被告家门前时被被告饲养的狗咬伤,要求赔偿医疗费,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事因:狗打架撞伤阿婆 2000年9月12日,对花都区炭步镇70岁的李阿婆来说真是个倒霉的日子,这天她本来兴致勃勃地准备和同伴去逛街,却没想到刚出门就被两只打架的狗给撞昏在地,害得她在医院里住了19天。 当天上午10时左右,李阿婆和同伴陆某一起来到炭步镇一个市场,准备坐摩托车到官窑镇去逛街。两人经过同镇谢某家门口的时候,李阿婆听到谢某的母亲呼喝大狼狗,她下意识地转过头去,看见一只大狼狗追着一只小黑狗向她们这边跑来,小黑狗机灵地从李阿婆身边闪过,身材健壮的大狼狗随后也追了过来,大狼狗跑得快,一下子撞到李阿婆的左腿上,李阿婆躲闪不及,被撞倒在地,当即昏了过去。 陆某见状,急忙把李阿婆送到附近的卫生站抢救。医生检查后发现,李阿婆左锁骨闭合性骨折,头皮血肿。因伤势严重,李阿婆又被转送到三水市乐平镇医院住院治疗。李阿婆在医院里做了接骨手术,这一住院就是19天。为了治伤,李阿婆花了4642元医疗费。李阿婆住院期间,大狼狗的主人谢某甲支付了2860元后,就再也不肯为李阿婆的后续治疗出钱。 发展:李阿婆闹上公堂 李阿婆做了接骨手术后,还要做拆钢丝的手术,这笔钱没人为她付,她觉得很冤,经村委会调解不成后,李阿婆一纸诉状把狼狗的主人谢某甲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营养费、出院后护理费、医疗费等合共13682元。谢某甲却认为,当时是两只狗打架,才导致他家的大狼狗追赶小黑狗时把李阿婆撞伤,要不是小黑狗招惹大狼狗,也不会有这起事故发生,小黑狗的主人谢某乙对自家的狗疏于管理,也难辞其咎。因此要求小黑狗的主人谢某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庭上,被追加为第三人的谢某乙却一口咬定此事与他无关,他坚称,没有证据证明事故中的小黑狗就是他家养的小黑狗。 在庭上,诉讼三方争议很大。法官得知事故发生时有人报警,警方曾到场调解,于是在休庭后来到炭步镇派出所,调出对该事故处理的材料,材料显示:“小黑狗从李阿婆身边跑过,大狼狗撞到李阿婆左大腿,使李阿婆晕了过去。当时村干部处理这件事,谢某乙和谢某甲都承诺赔偿医疗费给李阿婆,只是就赔偿数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且第三人谢某乙也没有对事故中的小黑狗不是他家的狗提出否认证据。法院据此没有采纳第三人谢某乙的意见。 结果:狗肇事要主人赔 花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谢某甲饲养的狼狗和第三人谢某乙饲养的小黑狗打架,大狼狗在追逐黑狗的过程中,将李阿婆撞倒致伤,该事件属于动物共同致人受损。被告谢某甲和第三人谢某乙作为狼狗和黑狗的饲养人,应对该伤害事件负共同赔偿责任,并互负连带赔偿责任。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应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有关赔偿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法院审理认定李阿婆治伤所需费用为5002元,谢某甲已经支付2860元,还应该赔偿给李阿婆2142元。于是判令谢某甲和谢某乙共同赔偿2142元给李阿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