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栓链蹿上马路被轧死责任谁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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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2年11月30日00:48 北京晚报 |
本报讯(记者秦秀玲肖名焰)“明明是他的狗没栓,跑到机动车道上被我的车撞死,怎么还要我来赔偿损失?”前两天,读者吴先生开车经过四季青乡一农贸市场门口时,一条狗突然蹿到马路中间,他躲闪不及,把狗给撞死了,结果被迫赔给了狗主人300元钱。对此,吴先生怎么也想不通。 据吴先生说,11月23日晚8点多,他开着一辆红色轿车路经四季青乡佟家坟农贸市场门口,突然一条白色京叭狗蹿到车前,他吓得急忙刹车,但车轮还是轧到了小狗身上。吴先生打电话报警。这时,小狗主人的儿子赶来,声称要吴先生赔偿1000元损失费,吴先生不同意。警察赶到后,经过协调,吴先生同意赔偿300元。 这起事故责任到底该谁负?《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第13条明确规定:养犬户携犬出户时,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违者将受到惩罚。然而这起事故中,吴先生说,当时该狗既无人束缚,也无人牵领,因狗乱蹿至机动车道上才造成事故,不想责任却由自己来承担,这钱是不是掏得有些冤?对此您有何看法,欢迎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