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药物的药理作用所致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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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4:20 新浪生活 |
药物进入人体后,参与体内的物质代谢,一方面机体对药物进行吸收、运输、转化(氧化、分解、与某些物质结合)、排泄;另一方面,药物对机体产生影响,发挥药理作用。药物可以造成机体的器质性改变和功能性改变,其中有的可治疗疾病,叫做治疗作用,有的与治疗疾病无关或加重疾病,就形成了药物的不良反应。 (1)副反应:即人们常说的副作用。副作用是从药物作用的角度划分的名称,而从机体反应的角度划分则应称之为副反应。它是指在治疗剂量时引起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适,一般指较轻微的反应,不经处理可在短时间内自行消失。如麻黄素在治疗支气管哮喘时有兴奋中枢神经的作用,抗过敏药引起的中枢神经抑制作用等都属于副作用。 (2)毒性反应:又叫中毒,是由于药物作用剧烈,或用药剂量过大、时间过长所引起的较为严重的反应。如多种抗癌药物引起的骨髓抑制,造成粒细胞缺乏、严重贫血;抗结核药造成黄疸、转氨酶升高等肝损害。 (3)变态反应:机体受到药物刺激后,免疫力发生了变化,当再接受该种药物刺激时即可出现异常的免疫反应,也叫过敏反应,下节将作详细的介绍。 (4)继发性反应:由于药物的治疗作用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又称治疗矛盾。如多种抗生素长期使用,可治疗某种疾病,但同时也杀灭了肠道固有的正常菌群,出现肠道菌群失调症,并可进一步发生葡萄球菌伪膜性肠炎,或引起真菌性肠炎。又如治疗多种疾病都常使用的肾上腺皮质激素,虽然要治疗的疾病得到了缓解,但此类药物可引起机体免疫机能低下,造成各种感染,还会引起向心性肥胖、水钠潴留、血压和血糖升高等。 (5)后遗效应:停药后血液中药物浓度已经降到最低有效浓度以下的残存药物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如链霉素引起的永久性耳聋。 (6)其他:有些药物还会引起药物依赖、突变、畸形、癌症等,以下将分题专门叙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