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方便”主人被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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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0:46 新华网 | |||||||||||||||||||||||||
“地上的屎是我的狗拉的,又不是我本人拉的,你们凭啥处罚我?”昨日,在省城南山路人行道上,一个打扮时髦的女郎一手牵着她的小狗,一手指着地上的狗粪,对城管执法人员说出自己的荒唐理由。 当天,这个女郎牵着她的小狗在南山路人行道上闲逛时,小狗“内急”并在人行道上“方便”,一些行人掩鼻而过。西宁市城中区城管局的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时,看见了这有损市容的一幕,就立即上前纠正和处罚,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城管执法人员给小狗的主人耐心讲明有关环境卫生的法规后,对方才交了 5元罚款,并用塑料袋将地上的狗粪拾进路边垃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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