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生活
 新浪首页 > 新浪生活 > 正文

京消协公布十不诚信行为

http://life.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8:5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辅评)昨天,市消协披露了经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十大经营者不诚信行为。其中,垄断经营、霸王条款等均属此列,典型案例就是铁路强行收取20%的退票手续费。

  市消协副秘书长张明介绍,日前,李先生向市消协反映,他春节前因故暂不能出行提前一天退火车票时,铁路部门要收取火车票价的20%作为手续费。他认为乘车人多,退掉的票转眼就能卖出,收手续费比例过高不公平。

  经了解,铁路部门规定,消费者退票时需扣除20%的手续费,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市消协认为,铁路部门这样依靠自身垄断地位的优势制订不公平合同条款,增加消费者责任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他还介绍,在市消协系统去年受理的1.8万余件消费者投诉中,由于经营者不诚信行为引发的投诉占总量的85%,不诚信行为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2月以来,市消协在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不诚信行为的基础上,结合2003年投诉情况,归纳出了具有代表性的十大不诚信行为。链接十大不诚信行为

  (一)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它方法,对商品或服务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二)经营者非法制造、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行为。

  (三)垄断性行业和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

  (四)经营者采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减免自身义务的行为。

  (五)经营者之间恶意串通,采用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消费的行为。

  (六)经营者应明示而不明示商品或服务信息的行为。

  (七)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偷工减料的行为。

  (八)经营者故意违反与消费者合同约定的行为。

  (九)经营者故意不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消费凭证等相关资料,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

  (十)经营者以赢利为目的,擅自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


评论】【吃在北京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中国应建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 解决消费者纠纷 2004/03/14 14:05:58
“3·15”消费者权益:何时不再有用法的尴尬? 2004/03/14 13:59:02
重庆10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侵犯消费者权益被通报 2004/03/14 13:55:08
中国应建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 2004/03/14 11:28:00
消费者权益保护 湖南首台街头检测车正式启用 2004/03/14 09:27:58
长三角建立跨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网 2004/03/14 05:03:00
2003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案件 2004/03/13 11:58:00
代表委员呼吁:建立诚信市场 维护消费者权益 2004/03/13 11:12:3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怎样投诉? 2004/03/12 19:49:23



新浪生活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739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