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港澳通行证流程(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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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1:34 新浪生活 |
1.受理点—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虹口区吴淞路333号(昆山路1号) 联系电话—63577925 2.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4:30 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内办结。 4.申办手续 i)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上海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和相同规格照片2张。 ii)申请人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再次申请可免交); iii)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1)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2)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3)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完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特定身份人员在通行证有效期内再次申请,可免交单位意见。 5.入境有效期 一次入境有效访问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停留期为7天; 二次入境有效访问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每次停留期为7天; 6.申请人 首次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委托亲属代办申请。16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申请人可由亲属代办。 7.收费标准及依据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手续费5元/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