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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故事:北京深夏的偶然爱情

http://life.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16:19 新浪生活

  北京夏天的清晨,一些凉凉的、暖暖的风,吹起我们的衣衫。

  我总在心里模模糊糊想着,有一天他会牵着我的手走过这纷乱的马路,走过这酷热的夏天,走进彼此的心里去。那样一个微弱的热望,一旦萌芽,就再也抑制不了它的成长。

  A

  Simon并不知道自己叫这个名字,是我偷偷给他起的,叫在嘴里,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认识Simon是因为约稿,那时候我在一家杂志社实习,整天忙着找作者,有人向我推荐Simon。看了他的文,很好,决定给他打电话。Simon的声音粗粗的,并不很好听,他说自己在北京,过两天就回来,稿子的事见面再说吧。我问Simon你长得什么样子啊,Simon说,奇形怪状的,你见了就知道了。有了第一次见网友的经验,我已经颇为坦然,这个再差也不会丑过那个吧。放下电话,我就把这回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Simon回来那天给我电话,我还正睡得迷迷糊糊,一听他正在

出租车上,马上就要到,匆忙披了件外套就跑了出去。在学校门口,我贼头贼脑地四处乱看。大门口蹲着一个中年男人,形容猥琐,我端详了半天,正要上前搭话,斜刺里冲出一个挎着竹篮的乡下妇女。她给了我一个白眼,挽起男人的胳膊,亲亲热热地走了。那男人边走边拍打着屁股,草茎灰尘四处乱飞。我刚松了口气,又开始担心起来,莫非Simon连这个都不如,竟是个前鸡胸后罗锅的畸形?也许有才气的人在外貌上都要亏欠些,我可以在心里默背他的文章,不去看他的脸好啦。

  正在无限同情间,前方走来一个穿灰黄色休闲装,挎着电脑包的年轻人,我和他同时认出了对方。

  Simon很帅,准确地说,是俊美。走在他身边,我想起他说的“奇形怪状”的话,又好气又好笑。我对Simon说,你说吧,怎么惩罚你,差点被农民当成花痴。Simon笑着说,那我请你喝茶赔不是吧。

  奇怪的是,Simon和我有一种仿佛认识很久的熟稔,说说笑笑间,我们来到这个城市里一家稍微像样一点的茶馆。一路上,Simon很注意地凝视着我的眼睛。在他的眼中,我看到自己,微鬈的长发,乌溜溜的眼睛,以及恬静中有些张扬的笑容,那样一个青春如花的女子。

  那天喝的什么茶我都记不得了,只记得自己不停地大说特说。Simon静静地听,不时也讲上几段他在北京流浪的生活。谈话起起落落,不知不觉已经天黑了。Simon说,要回家去陪父母吃晚饭,好久没有见他们了。我说好啊,改天回请你吃饭。于是Simon送我到车站。上了车,Simon还站在站牌下挥手。渐渐浓起来的暮色里,他灰黄色的风衣看起来像一片深秋的落叶。

  B

  那时候已经快临近毕业,我忙着写论文,找工作,不与Simon联系已经许久了。直到3月份,我去北京,在嘉里中心的高楼上,突然想起Simon,就拨通他的手机。Simon很有些开心地说,你到中粮广场的五福茶艺馆吧,我请你喝茶。下午堵车,等我终于磨蹭到中粮的时候,Simon已经进进出出等了好久了。

  6月份,我实习的那家杂志社已经给我最后通牒,让我做出去留的抉择,可我还是想去北京。我在家里疯狂地打电话,发E-mail,问每个朋友究竟我该去哪里。大家七嘴八舌让我几乎都要发疯。挣扎的彷徨和疲累间,我想起了Simon。他不理会我几近绝望的声音,在电话里安静地说,还是到北京吧,这里机会多。

  7月初,我提着行李来到了北京。机会是很多,而我,去了Simon朋友的那家公司。

  C

  尺土寸金的北京,Simon居然住着奢侈的三居室,他很慷慨地分我一间。我进去,先是被地上横七竖八的电线绊了一跤,低头看看,到处是烟头、废纸、茶叶罐,几只肮脏的球鞋东倒西歪地散发着异味。最触目惊心的,电线间缠绕着一条花花绿绿的沙滩短裤。

  Simon很客气地让我随便坐,把沙发上一团揉得皱巴巴的脏袜子扔到角落里,抱歉地说,真是对不住,看,我还没来得及收拾呢。然后,他从身后变戏法似地拎出一罐杀虫剂,对着我身后的墙上一阵狂喷,屋子里顿时弥漫着一股甜丝丝的让人晕眩的味道。

  我目瞪口呆,看着一只只蟑螂从房子的各个角落里爬出来,四处乱窜。而Simon,坦然地递过来一杯茶,就丢下我,在一堆杂乱中兀自悠然自得地用笔记本敲起字来。夏天,他穿着白色的宽大T恤,刚理的头发俏皮地在额头探出一撮。窗外阳光明晃晃地照着,屋里空调开足了马力咝咝乱响。一种恍惚的空幻向我袭来,我几乎怀疑这是个梦境。

  接下来的几天,我努力把我和Simon的蜗居收拾得像个能住人的地方。经过一番彻头彻尾地大扫除后,所有的电线都服服帖帖地顺着墙角爬行,鞋子乖乖地呆在盒子里,搜出的十数个大小、材质不等的烟灰缸洗刷一新,原先几乎看不出什么颜色的沙发罩、窗帘被我洗得干干净净,所有的衣服丢进洗衣机里;甚至包括Simon乱丢在衣橱里的床单和被罩,也被我搜出来洗刷曝晒。至于蟑螂,在我的大力喷杀下,早已不见踪影。坐在擦得光可鉴人的地板上,我累得都不能动弹了,可心里却满满地涨着莫名的幸福。

  这番苦心的结果是,Simon一连几天找不着干净的衣服穿,只好从坏了的洗衣机里往外掏,掏得不耐烦了,又不知从哪家店里抱来一大堆T恤。

  D

  Simon写剧本,很辛苦,常常是熬夜工作。每天,他都要工作到凌晨,然后睡觉,到下午2点醒来,胡乱吃点什么填饱肚子,又继续坐在电脑前敲字。日落而作,日出而息,跟我以前的作息习惯一模一样。而我,在公司做策划,朝九晚五,我们相聚的时间只有晚上。每天一大早起来,我都要轻手轻脚地洗漱,悄悄出门,怕吵醒了那屋子里的酣梦。有时候起来,那屋里还亮着灯,Simon还没有睡觉。

  炎炎夏日,Simon一天天地消瘦下去。终于有一次,我在经过菜市场的时候忍不住买下了一大堆青葱黄绿,宣布开始做饭了。

  第一次端上饭桌的,是一盘凉拌黄瓜和

西红柿辣椒炒鸡蛋,火太大,饭糊了,菜焦了。然而Simon吃得很香,边吃边夸赞。我在一旁贪看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有一种说不出的酸楚的甜蜜在心头轻轻地摩挲。他闲闲看了我一眼,你怎么不吃?说着,就把一大筷子鸡蛋夹到我碗里。

  那个八月特别短暂,每天我仍然是八点钟出门去上班,下午急急忙忙往家赶,气都来不及喘一下就开始在厨房里舞刀弄铲,只为让那个辛苦了一天的人吃上一口烧糊了的饭菜。

  而Simon,在一次次地埋头苦吃中仍未见胖。只是,他看我的目光变得更加温柔,有好几次,我以为他都要说什么了,可他只是那样,静静地,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记得有天热得出奇,我渴得嗓子冒烟,回到家里,坏了的饮水机里摇不出一滴水,冰箱里也不见任何饮料的影子,我焦躁万分。正在和狐朋狗友聊天的Simon默默地站起身,走进厨房。隔了一会儿,他提着烧水壶走进来。喝了一口热腾腾的水,我烫得眼泪都掉下来了。

  有一天,Simon突然宣布,早上睡懒觉对身体不好,他要每天早起锻炼,和我一起去吃早饭。我答应着,心里暗笑,看你明天能爬得起来?

  Simon坚持了一个月,每天早上8点起床,和我一起下楼。我们穿过大街的地下通道,顺便买一份报纸。走进一条小巷,在熟悉的小餐馆里落座,常常是要一样的两份早点,无非是稀饭、咸菜、两根油条,外加一个茶鸡蛋。吃饭的时候,他看报纸,我看窗外,然后,再晃晃悠悠地回去。我坐车上班,他穿过人行通道回家。

  Simon很瘦,很高,淡黄色的T恤套在身上,我穿着米色的碎花裙子,走在他的身边。北京夏天的清晨,一些凉凉的,暖暖的风,吹起我们的衣衫。

  我总在心里模模糊糊想着,有一天他会牵着我的手走过这纷乱的马路,走过这酷热的夏天,走进彼此的心里去。那样一个微弱的热望,一旦萌芽,就再也抑制不了它的成长。

  E

  天热,我和Simon住在16层的高处,房子下面就是车水马龙的长安街。太吵,所有的窗子都必须紧闭。空调开到发烧,仍然是热。晚上,就开着门睡觉。我在门口挂了块清洁的白绵绸布帘,那块布就那样一动不动地垂着。

  Simon不是个很爱沉默的人,至少在别人面前不是这样。有时候,我听到从Simon的房间里传来哈哈的笑声,那又是Simon在调侃耍贫逗得他那群朋友乐不可支了。Si-mon的幽默是他很得意的,也是大家所公认的“美德”。

  但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是沉默的。他会在冰箱里塞满我爱吃的桃子和牛奶,偶尔也会帮我做做家务,可我们很少说话。常常是吃完饭,一起看电视,夜深了,我去睡觉,而他开始一天的工作,就这样。

  也许他不知道该跟我说些什么,也许我从前对他说得太多,到最后,我也因为他的静默变得沉默,渐渐无话可说。

  日子过得像灰色墙壁上那块渐渐扩大的水迹,一寸一缕地渗开。那样悄无声息地,秋天到了。

  剧本进入最紧张的阶段,Simon和几个朋友搬到一家安静的宾馆做封闭性的狂写。一个星期、半个月、一个月……最后,Simon彻底搬出了24号楼1606。

  一个人住那样大的房子,我有些害怕,并且孤单。每天擦着地板,我开始无可遏止地怀念Simon,怀念他丢得满地的烟头,他半夜房里暗黄色的台灯,他笑起来的样子,他的静默,他看我的眼神,以及他身上的味道。

  惟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才能慢慢体味跟他在一起的点滴往事。想起刚搬来不久,我忘记带手机,忘记带钥匙,在门口傻傻地坐等他到深夜,他回来牵起在楼梯上坐麻了脚的我,笑我笨丫头时的疼惜;想起他夸奖我穿那条橘色花裙很漂亮时眼中闪烁的光亮;想起他在我手机上的留言:“饭菜真好吃,请继续”……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希望这样的日子能够长久一些,再长久一些,直到天长地久。

  可是,我忘记了,simon在我的每一篇文章后,都有意味深长的回帖。有一次,我在他的机子上上网,他的QQ忘了关,上面他跟一个朋友说到我:那样一个女孩子,看起来纯真,心太高,太聪明。

  我忘了……

  F

  我和Simon自此见面寥落。冬天,我决定离开这个城市,跟Simon打电话,我只是想见见他。Simon约我在中粮的星巴克碰面,隔着玻璃窗,我看到Simon从远方走来。风大,他穿着灰绿色的棉褛,瘦得像根草。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掉下来。在他走过来之前,我跑出去迎着他。玻璃转门前,来来往往的影子,车流和市声,一下子都成虚空碎影,惟有他在其中,是清晰的,却更加遥不可及。他走过来,低下头,深深地看着我。

  我想那时候我们应该拥抱的。

  后来我看到Simon在一篇文章里写着,他不喜欢太过要强的女孩子,会主动地和她们保持距离。我苦笑了,他在给我一个答案吗?我的强悍和不妥协,以及在事业上的雄心勃勃,让他觉得很不安全,在骨子里,他怕我。

  书上说,金牛座的男人是慢热的,热爱家庭,喜欢贤妻良母型的女孩子,在他的世界里,安定是前提。

  可是天知道,我是多么愿意为他变成一个温柔的小女人。

  很久以前,有人跟我说,当你有一天发现自己心甘情愿地为一个人做一切的时候,那个人就是你的终身伴侣。我想我是找到了,可在我明白的时候已经太晚。

  也许有一天,我会在大街上碰到Simon,在他的身边是一个温婉可爱的女子。他们静默着牵着手,走在大街上;他穿淡黄色的T恤,她穿米色的碎花长裙,阳光淡淡地照在街上,一切皆如往昔……

  想到这里,我几乎都要落泪了。

  然而那眼泪,也不过是身外之物。(文/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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