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家情结:水笋红烧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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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9:50 新浪生活 |
新浪网友:阳光蓝海岸 平时不大做红烧肉,冬天到了,想着要做一大锅放的起,吃几天的东西,寒冷的天回到家,热腾腾的白饭过点浓油赤酱的小菜,在我看来,非一锅红烧肉莫属。 老公一听就皱眉嫌油腻,我说,谁真心大块吃肉啊,其实借那点油水,做个水笋红烧肉才好。 古人有“肉食者鄙”的话,对吃肉者很是不屑,让人想起中国的道德文章太多了,而所以显得东坡居士可贵可爱。“无竹令人俗,无肉令人瘦,不俗加不瘦,竹笋加猪肉。” 竹笋留给腌笃鲜做汤才合适,它的同类兄弟——水笋与红烧肉多么搭配呀,也是上海人家一道传统的家常菜。 以前人云,红烧肉鼻祖是东坡肉,起先怀疑,后来看了书,才知道有些道理。东坡居士谪居黄州,黄州的猪满地都是,价贱如土,但富人不屑吃,穷人不会煮,他就拿来大嚼,捡了不少便宜。他的做法就是煮,肉切大块,加少量水,以及各样作料,烧开,以文火慢煨,炖到汤干肉烂而食。原理看似简单,其实做好也不是那么容易。在杭州大小饭店吃的东坡肉都是一大块放在一个盅里端上来的,比起上海的红烧肉块头大,肥肉也多了些。 那日休息,我特地到家附近最大的室内菜场,在龙华肉联厂特许经营店选了一大块热气肉(平时偶尔买肉,只选择超市的冰冻放心肉),五花带皮肉里还有软骨头(古代小说里叫寸金软骨),这种肉大概称为肋排吧。伙计帮我把肉剁成小小的一块块——人家那刀真叫快,买好其他菜,赶紧回家。 把肉在水里猛火煮,水开后倒了。不粘锅并没有放油,我怕油烟味道,况且等肉烧化了油还嫌多呢,葱结、姜片和肉一起倒进去翻搅,炒的还真出了肉香,热气肉确实有它的好处。待肉缩起,放特加饭黄酒、黄豆酱油,再炒了两下,关了火找砂锅,砂锅正炖着汤,不能用,看到电饭煲,灵机一动,我家电饭煲烧热的功能坏了,只会焖,正好,把不粘炒锅里的肉一股脑儿倒进电饭煲,该放点水,我开了一听啤酒,代替水倒进肉里,糖用冰糖,让它自己去焖烧吧。 水笋洗干净了,用热水煮了一道,捞出来冷水冲冲,撕开成一条条,滤干,倒进红烧肉里,略搅拌几下,再也不去管了。下午看报纸看碟片,几乎忘记了那锅肉了,临傍晚,一股肉香笋香飘散出来,走进厨房,肉香更浓郁,揭开锅盖,啤酒收干了,汪着一层油啊,用筷子一戳,肉酥烂,夹起尝一小块,甜咸入味,肥肉都烧化了;水笋又收尽了肉的卤汁、吸饱了油水,鲜润油嫩。炒一个蔬菜,就着白米饭,就是香喷喷的一顿晚餐了。 两个人的家,菜不在多,少而精为好。 弥漫着肉香的厨房,在我眼中家常而美好,也许,对红烧肉的喜爱,就是一种对家的依恋吧。 新浪版权所有,严禁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