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农民明年起开始享受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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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3年11月22日11:03 新京报 |
本报讯 (记者沈沉通讯员袁裕中)朝阳区农村居民、自谋职业人员、征地超转居民今后也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朝阳区近日出台《朝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兼顾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统筹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实行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参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目录》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型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以年度为单位收缴,一次交清。实行基金收缴入库日和整户参保制度,凡属参保对象均应在收缴入库日前整户缴纳保险费,凡不在收缴入库日之前缴纳保险费者,均不得在该年度参保。按每人每年不低于208元的标准进行筹资,每个家庭成员缴费标准不低于80元,其他由各级财政补贴。 该办法还是用于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尚未参加工作的居民、父母为农业户口而本人为城镇户口的新生儿童,以及转居未转工的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