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生活
 新浪首页 > 新浪生活 > 正文

北京12月起预售住宅将以套内面积计价

http://life.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09:4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记者王军)北京市人民政府日前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预售商品住宅实行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25日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项规定已写入了最近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所谓“套内建筑面积”,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这位负责人强调,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并不意味着购房人放弃了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而是将可以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随着套内建筑面积权利份额一并转让;竣工后套内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发生误差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这位负责人还说,采用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表面上看

房价上涨了,但由于计价面积的减少,购房人实际负担的总房价款并不会发生改变。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吃在北京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惠工板行建成全国最大房产超市 (2003/09/26 00:38)
京城名人邀请赛奖项出炉 总杆冠军将获房产一套 (2003/09/25 17:30)
三种“置业新办法” 让现有房产流动起来 (2003/09/25 13:06)
从"大拇指"到"LOVE"--证大集团将房产与艺术联姻 (2003/09/25 11:30)
韩正:上海房产市场健康有序 仍要努力防止泡沫 (2003/09/25 10:13)
房产广告不许以时间代距离 “十分钟车程”被罚两万 (2003/09/25 09:25)



新浪生活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739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