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黄标车9月限行11月不能进二环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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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09:24 北京青年报 |
黄建华 9月1日起30万辆高排放客车开始限行11月起白天不能上长安街和二环路 本报讯9月1日起,京城30万辆19座(含)以下高排放载客汽车将被限行。昨天,市环保局和市交管局联合宣布,为改善北京市的空气质量和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经过一个过渡期,11月1日起,30万辆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载客汽车在8时至19时将不能在长安街和二环路主辅路以内的所有道路上行驶。此后,高排放车辆的限行范围还将扩大到三环。 据介绍,此次受到限行的高排放机动车约30万辆。目前,这些车辆领取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它们中绝大多数是1995年以前领取号牌的化油器或开环电喷车。这些车辆使用年限长,污染排放严重。 据于副局长介绍,限行规定执行前,交管部门将在限行道路设置相关的交通标志,同时,交管部门在现场执法的同时,还将通过电视监控和牌照识别技术实行非现场执法。另据了解,违反限行的车辆交管部门将给予驾驶员罚款20元或吊扣一个月驾驶执照的处罚,另外,还要记三分。市环保局将开通咨询热线68479682和12369,在环保局网站www.bjepb.gov.cn上刊登有关内容。 限行具体通告 本市牌照和领有外省市牌证长期驻京的19座(含)以下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载客汽车采取限行措施(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自2003年9月1日起,8时至19时,建国门桥至复兴门桥、东四十条桥至官园桥、广渠门桥至广安门桥(不含桥区)禁止通行。 二、自2003年11月1日起,8时至19时,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禁止通行。 三、特种车、出租车及邮政专用车等车辆,须经尾气排放检测达标后,方准进入上述道路行驶。 四、我市将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对高排放机动车逐步扩大限行道路的范围。 避免限行三方法 据市环保局副局长裴成虎介绍,黄标车主避免限行有三个方法:第一,使用时间过长、车况差的应尽早将车辆淘汰更换车辆;第二,调整出行时间,在允许的时间和范围内出行;第三,车辆行驶里程少、车况好的到市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治理,治理后的车辆,可去进行尾气排放检验,经检验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可在检测场换取“绿色环保标志”后,不受限行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