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哥品碟:一碗黯然销魂蛋炒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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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3年07月21日10:03 新浪生活 |
新浪网友:深圳文哥 我最爱吃的,不过是一碗卤肉饭或者猪手饭而已。 自从家里请了保姆之后,饭菜是越来越难吃,而我也失去了亲自动手的欲望,毕竟人都是懒的,难吃就难吃点吧,总比在灶台上烟薰火燎强呵。 但肚子毕竟给娇惯坏了,隔三差五地就要发出强烈的信号,在不同的情境下某种小吃的形象会鲜明而固执地出现在眼前。结果就是上午冒着被扣年终奖的危险跑到“大碗馄饨”或者“牛王庙面馆”之类的地方去满足私欲,也可能是晚上写完一篇稿子后按耐不住地去“豆浆大王”吃两个咸饭团。 我旗帜鲜明地不爱吃米饭,就象南方人不能理解山东大馒头一样,缺乏起码的尊重。不过有一种例外,那就是东北大米和红烧肉的搭配。在济南,有一种叫“把子大肉”的吃食摊子,就是红烧的五花肉配雪白的大米饭,浓浓的卤汁里面还煨着炸豆腐、卤鸡蛋、面筋、青辣椒之类,吃的时候把肉类放在米饭上,再浇上油油的卤汁,嘿,那个香就别提了! 深圳东门有一家卖卤肉快餐的,用大锅卤着几十个猪肘子,用刀一剔迎刃而解,化为香浓软烂,往米饭上一盖,撒点香菜,卤汁一浇,看着十分诱人。我在东门附近住了三年,从没吃过,怕不卫生。搬到梅林后突然想念起来,有一天专门去吃了一回,从此定了点儿,每当不想回家吃饭的时候就东门。 一个人吃饭,最见本色,喜欢什么就是什么。吃着猪肘饭的时候想,如果只为了一饱,此饭足矣!其它花头都是多余,八大菜系也好,满汉全席也好,浓缩其精神,不过就是一碗香喷喷的饭呵。 史提芬周在《食神》里面再现的正是这种简约精神,荣华享尽而后穷途末路,从好的方面讲,这是开启人的智慧的捷径。周公子贵为“食神”却烧不好一碗杂碎面,连作为厨师的基本的腕力都没有,像极了许多星光闪闪的公众人物。及至在坊间以“撒尿牛丸”翻身,走的仍然是小流氓路线,灵感加运气,小聪明加一班兄弟,重蹈覆辙也是早晚的事。 世界上最好的菜,不是最贵的菜,也不是最复杂的菜。周公子终于明白了“世间情为何物”,一夜间须发皆白,但正如菩萨所言,他还没有明白饮食的真谛。参加“食神大赛”时他准备的仍然不过是“佛跳墙”这样的高级杂烩,这也是俗世的通病,不如此不足以服人。 好在阴差阳错,一碗“黯然销魂饭”出锅了。武功加厨艺,还有洞彻之后的悟性,以情入菜,删繁就简,反璞归真。一碗叉烧饭让“食神”归位,叉烧肉的酥化和糖心荷包蛋的鲜美,把一碗白饭衬托得如简约美人,这就不单是形式的问题了,还有感觉和感情。素面朝天之于浓妆艳抹,这是境界的分野。 新浪版权所有,严禁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