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生活
 新浪首页 > 新浪生活 > 正文

员工月加班不得超36小时

http://life.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1:08 北方晨报

  企业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即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办法》,作出了上述规定。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按照新的《办法》,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或生产经营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实行轮班作业的;可以定期集中安排休息、休假的,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使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以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即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天或某一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和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劳动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企业安排职工工作的,要支付不低于职工工资300%的劳动报酬。(记者/李海霞)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


评论】【吃在北京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北京企业明年加班每月禁超三十六小时 2003/12/30 09:39:00
北京明年将有新规:企业加班每月禁超三十六小时 2003/12/30 08:50:00
北京工时制度新规定 企业加班每月禁超36小时 2003/12/30 07:43:36
环卫工人加班迎两节 2003/12/30 07:40:05
北京工时制度新规 企业加班每月禁超三十六小时 2003/12/30 07:38:50
新算工时办法元旦施行 员工月加班不得超36小时 2003/12/30 07:28:05



新浪生活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739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