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交桥下禁商贸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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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ife.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8:11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李志勇)北京市立交桥的桥下空间只能用于交通导流、交通管理、道路养护和环卫作业使用,禁止从事商贸经营活动。 记者24日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为有效发挥桥下空间的交通功能,合理用于交通疏堵,北京市交通委和北京市市政管委、规划委、工商局、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对立交桥下空间的使用进行整顿。 据了解,立交桥下空间是指本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垂直投影下的空间。通知中规定,现已在二、三、四环路立交桥下开辟社会停车场的,由北京市运输局负责资质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和标准,分期、分批逐步调整其使用。五环路及所有新建立交桥下的空间,严禁从事商贸经营活动,包括:汽车租赁和销售、商店、餐饮、娱乐等,不得存放除交通管理和道路养护以外的物品,凡从事停车场业务的,需经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批准。由市交通执法总队、市综合执法局按行政处罚程序联合执法,对逾期不进行整改的单位,由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函,由市工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 通知规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是北京市城市道路、桥梁主管机关,负责本市城市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立交桥下空间的管理和使用。 |